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省委、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选拔赛。
一、大赛时间
2022年6月
二、大赛地点
另行通知
三、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省委、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五、组织形式
大赛按照“1+3”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
(一)主体赛
1.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
2.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省内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三)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内。
(四)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内,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注册、生产与经营。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参赛项目奖:大赛组委会对获得省级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对获得优秀奖的项目,由省级组委会颁发“省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证书,并给予一定奖金;对未进入省级总决赛的项目颁发“创翼之星”证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2.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
3.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市级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所有参加省级大赛的项目均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创业项目库并给予政策扶持。获得各组前三等奖的项目,各市应优先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优先入驻本地区孵化基地,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市为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项目取消反担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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